嘉兴“双禁”实施近一周 3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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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双禁”(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双禁”实施近一周,嘉兴情况如何?
市民以实际行动支持“双禁”
1月1日,市民韩朱东在南湖区大桥镇为女儿办了一场百日宴。尽管摆宴的地点在三环外,但韩女士还是劝说家里人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以前逢年过节稍微放一点,意思一下。虽说摆在大桥镇,是可以放的,家里人也把烟花爆竹买好了,不过,我想亲朋好友聚在一起本来就热热闹闹了。”韩女士说,“现在到处都在宣传‘双禁’,不放烟花爆竹也是为了环境,家里长辈也都知道的。所以,跟他们说一下不要放了,他们都说好的。”
“按照传统,婚礼没有烟花爆竹助兴,总觉得缺了什么,但我们也得配合‘双禁’工作,最后我们在网上购买了电子鞭炮。”家住石臼巷小区的夏斐和王泽源选择用电子鞭炮庆祝自己的新婚,“没想到这样做后邻居们都拍手叫好,我们内心也挺高兴的。使用电子鞭炮以后肯定是趋势。”
坐落于嘉兴城东的湘城社区拥有浙北较大的拆迁安置小区——嘉城绿都。社区有本地居民8000多人,新居民1.2万人。“双禁”实施近一周,湘城社区居民以实际行动支持“双禁”。“前期,我们组织网格员、保安对社区情况进行了排摸。谁家要结婚,谁家要搬家,都把情况掌握好。除了挨家挨户发放公开信,社区每天还通过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居民。”据湘城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建基介绍,1月1日“双禁”实施首日,社区就有居民结婚、搬家,但大家都没有燃放烟花爆竹。1月2日,有居民在家里给过世的老人办“五七”,也主动告知社区工作人员:“烟花爆竹,我们不放。”王建基说:“我们社区新居民多,以前有的过生日都要放鞭炮。一周执行下来,大家都很支持,让我们觉得很欣慰。”
“双禁”实施近一周3人被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双禁”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市民守法意识显著提升,也为“双禁”成功落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月1日,市民李先生在路过凌公塘路时突然听到一阵鞭炮声,立即报警。经民警调查,燃放烟花爆竹的是东菱宝石公馆业主黎某某。他成了市区“双禁”实施首日违规燃放爆竹被罚排名前列人。
1月2日13时许,市民小徐看到创新路城南路路口某渔具店门口地上有鞭炮残留物,马上拨打了110。经民警调查,这些残留物是渔具店店主刘先生在2016年12月31日上午10点49分燃放的。周边商铺和监控画面也都证实了这一情况。由于烟花爆竹放完后没有及时进行清理,才引起了这次误会。
当然,也有人心存侥幸,执意要燃放烟花爆竹。1月3日上午8点58分,元一柏庄小区里响起了鞭炮声。社区工作人员循声找去,在48幢楼下找到了违禁者张某。面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劝阻,张某不但不听劝,反倒理直气壮:“办喜事就得图个热闹,放点鞭炮怎么了?”
社区工作人员劝告无果,只得拨打110,城南派出所民警随后到场,将张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张某特意从山东赶到嘉兴参加亲戚家婚宴,鞭炮是在坐车来嘉兴的途中购买的。8点58分是接亲车队从小区出发的“吉时”,张某便燃放鞭炮助兴。
经民警耐心解释和教育引导,张某逐渐认识到错误,表现出悔意。不过,张某的行为已违反“双禁”规定,警方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记者从市“双禁”办获悉,截至昨天下午4点30分,市区已有3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另有7起违规燃放烟花行为被劝阻。
来源: 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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