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善学区划分与招生政策公示(附住宅房产学区分布)

搜狐焦点家居北京站 2019-01-07 14:23:45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公布2018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嘉善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公布2018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嘉善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善教基〔2018〕47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现制定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办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小 学 篇

2018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附件1.2018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初 中 篇

附件2.2018年嘉善县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2018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2018年嘉善县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二、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新生入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年级新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上满三年合法幼儿园大班毕业;

(3)符合本县入学条件。

2.初中七年级为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且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学生。

三、各类学生的入学

(一)学区内户籍生的入学

1.学区内户籍生的入学

凡学生本人持有学区内本县户籍,即可认定为本学区户籍生。该类学生由教育局预先统一排摸,并下达招生名额。起始年级新生可直接到学区学校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和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当学区内户籍生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有余额学位的公办学校。

2.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特殊因素,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下列区域和对象,今年新生入学可采取过渡性办法:

(1)原有协议的村或户,今年仍允许在原协议学区或新划学区学校任选。

(2)户籍在惠民街道阳光社区、毛家社区、枫南村的初中七年级新生可在嘉善四中和嘉善五中任选。

(3)户籍在魏塘街道魏中村南桥片(原南桥村)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在杜鹃小学和里泽中心学校任选。

(二)其他类学生的入学

1.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有住宅房产的学生

该类学生如希望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学区内入学,可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手续,除需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父母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招生有余额的公办学校。

2.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有住宅房产的学生

该类学生如希望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学区内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必须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方可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手续。办理入学申请时除需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父母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招生有余额的公办学校。

3.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本县住宅房产的学生

该类学生的入学按《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文件执行,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的镇(街道)申请办理《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取得《积分卡》后,到居住证办理的镇(街道)相关招收新居民子女的学校报名预登记(魏塘、罗星两街道实施统筹招生),报名预登记时需提交积分卡、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园大班的《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小学生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与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每名新居民子女只能申请预登记一所学校。各相关学校根据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按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拟录取(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有积分的,按积分高的一方计算);当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时,根据其“基本情况”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基本情况”分值再次并列时,按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4.政策生的入学

虽非学区户籍,但符合我县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始年级新生,即为政策许可生(简称政策生)。具体办理办法详见《2018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附件3)。政策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统筹安排,向各校下达招生名额。有关学生家长到校报到,除须提交学区内户籍生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县教育局签发的准入单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册时间及各校招生计划

(一)报名注册时间

1.学区户籍生,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有住宅房产的学生,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有住宅房产且已取得积分卡的学生:

学区内户籍学生及家长在7月5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报名登记。

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有住宅房产的学生,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有住宅房产且已取得积分卡的学生,学生及家长在7月6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报名登记。

前两类符合资格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在手机APP(我的班)上预登记(具体登记要求通知另发),排名前列类学生经学校初审后于7月8日前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两类审核通过后于7月13日前由招生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后两类学生录取时优先录取本县户籍学生。

2.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本县住宅房产且已取得积分卡的学生:

(1)除魏塘、罗星街道外,其他镇(街道)该类学生及家长7月13日到相关镇(街道)有新居民子女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预登记,初审预录取公示3天,7月17日上午预录取名单电子稿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7月21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2)实施统筹招生的魏塘、罗星街道排名前列批次招生学校(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吴镇教育集团吴镇小学、吴镇教育集团硕士小学、吴镇教育集泗洲小学、杜鹃小学、嘉善一中、嘉善四中、实验中学等学校如实施完前几批招生后仍有余额)报名预登记时间、公示、上报审核、公布录取名单与上述相同,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城西小学、车站路小学、里泽中心学校)报名预登记时间为7月23日,初审预录取公示3天,7月27日上午预录取名单电子稿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8月1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3.政策生:

分两次注册报到。排名前列次,与学区户籍生同时注册报到;第二次,8月15日注册报名。相关家长须在规定报到日期之前办理相关的入学证件。

所有招生学校当天报名登记或预登记时间统一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各校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段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确定各校的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将另行下发相关通知。

各校面向新居民子女学生的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确定并下达,7月10日由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在学区共有住宅产权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二)年满6周岁残障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学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学区学校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三)全面保障本县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持证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持证儿童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中度智障持证儿童到县培智学校报名入学(具体见招生简章),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四)2018年7月1日至8月15日间申报、迁移到城区三街道的起始年级户籍新生不适用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规定,但可由相应学区学校在8月15日统一预登记后于8月18日报县教育局(逾期的新生可以直接到教育局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资源情况在全县公办学校内统筹安排入学。

六、在校学生转学

根据《关于印发<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善教基〔2015〕89号)的有关规定,县外学校及县内民办学校学生转入户籍学区学校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全国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基本信息)、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2016学年起入学的按现学区,2016学年前入学的按调整前学区)提出就读申请。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核准后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就读,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及加盖公章。家长凭转学申请表到原就读学校和双方教育局(县内转学的只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转学手续。转学手续齐全后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在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上提出转学申请并将有关材料上交基教科。如城区学区学校对应年段学位已满,由学区学校登记审核汇总,登记时间统一为7月5日和8月15日两次,相关信息8月1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转入非户籍学区学校的,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双方教育局(县内转学的只需县教育局)核准后,予以转学。(办理所需材料与转入户籍学区学校相同)跨县(省)转学,受理转学审批时按各地不同要求灵活处理。

非嘉善户籍学生转入公办学校就读,必须符合县政府规定的政策生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入)。转入民办学校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应符合我县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入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父母一方必须取得在嘉善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双方教育局核准后,予以转学。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转学(含跨学区转学)原则上应在暑期进行,并在学期初两周内将手续办理完毕。无特殊原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并确定招生工作具体责任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6月30日前上报基教科(邮箱地址为jsyjz@163.com)。学校应严格招生纪律、严格录取程序、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公开招生信息,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加强政策宣讲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工作。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89102660、 89102521、89102525、84025643。

(二)为了确保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并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84022837。

本办法解释权归嘉善县教育局。

附件:

1.2018年嘉善县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2.2018年嘉善县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3.2018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及申办流程

附件3:

2018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

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

一、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

1.县人事部门引进人才子女;

2.驻嘉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

3.外商投资企业主子女、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4.台商和台籍员工子女,侨胞子女;

5.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子女;

6.“外商直通卡”持卡人子女;

7. 嘉善县领军人才 “金卡”持证人子女,嘉善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审核认定并颁发嘉善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生活绿卡”)子女;

8.海外高层次人才(具备省公安厅监制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才人居住证》)子女;

9.县农商城经营户子女;

10.县木雕城经营户子女;

11.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相关人员的子女〔一是投资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主(含投资者)子女;二是投资在 1 亿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子女;三是企业聘请的具有副高、高级技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端人才、本县培育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和列入“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的子女〕。

二、政策类学生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家长书面入学申请;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插班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学生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是台胞的出具台胞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等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聘任文件、聘书或聘任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技术人才和台企高级技术骨干还需提供相关技术证书;

6.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驻嘉善现役军人县由人武部出具,人才引进和当年度军转干部由县人社局出具,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外商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由县开发区或街道出具,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由县台办出具,县农商城经营户由县商投集团出具,县木雕城经营户由县木雕城出具)或有关有效证件(直通卡、嘉善县领军人才 “金卡”、嘉善县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生活绿卡、浙江省海外高层次才人居住证、本县培育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和列入“精英引领” 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政策类学生办理流程

个人或单位---→向相关学校或教育局基教科咨询---→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材料---→教育局基教科相关人员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由基教科根据学校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并报分管领导核准---→基教科开具有关联系入学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到(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到学校报到时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转学申请表),表中须有原就读学校签署“同意转出”及盖章)

四、主管部门集中办理要求

1.指定专门科室专人办理;

2.收集相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并进行初审;

3.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张见后);

4.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政策类学生申请安排入学登记表填写汇总相关信息并按每个申请人按顺序整理好材料;

5.材料于6月25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基教科。

主管部门证明样张:

证 明

县教育局:

×××同志为我县×××单位×××,担任×××职务,属于××类(指政策类型),该同志子女×××已在×××学校读完×××年级,现要求到×××学校就读×××年级,希望贵局给予安排。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盖章

2018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嘉善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5日

更多资讯请关注公众号"嘉善房产资讯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